10年6次酒駕 他喝1瓶「阿比」遭攔拒測 警申請抽血 「又超標」

10年7次酒駕 ,他喝1瓶「阿比」後外出上工遭攔拒測 ,警申請抽血檢驗 「又超標」。(戴志揚翻攝)

高雄旗津一名擔任木工的男子一早就喝了一瓶維士比酒,竟然還騎着電動自行車上路,員警發現前方電動自行車搖晃且側擋未收起,擔心發生危險而趨前攔查,同時發現男子一邊騎車一邊抽菸,靠近時發現這名派出所常客身上有濃濃酒味,準備對他進行酒測時,男子循例拒測,警方也循例向檢察官申請核發鑑定許可書,抽血結果超標,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讓他沒有規避刑法究責的漏洞可鑽。

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警員劉育賢於5日上午擔服取締交通違規勤務,10點40分左右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發現50歲的張姓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側擋未收起,加上抽菸又行車不穩,攔查發現張男身上散發酒味,準備對他進行酒測,張男一聽到要吹氣酒測,當場表明拒測,認爲已經配合攔查了,員警仍不放過他,再聽到員警說明攔查理由中的行車抽菸時,瞬間跳針式地說着:「我有抽菸,出去被車撞死!」,讓員警大嘆真是喝到神智不清了。

10年7次酒駕 ,他喝1瓶「阿比」後外出上工遭攔拒測 ,警申請抽血檢驗 「又超標」。(戴志揚翻攝)

經查,張男在最近10年內已有6次酒駕紀錄(含移送及拒測),加上這一次已經是第7次了。由於張男已達泥醉不能安全駕駛情形,員警施以觀察紀錄均不合格,且張男多次以拒測來規避公共危險刑責,遂向高雄地檢署值日檢察官申準核發鑑定許可書,進行強制抽血檢驗結果換算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66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鼓山分局長蔡鴻文呼籲,酒後駕車行爲害人害己,不僅將個人及其他用路人置於高風險環境,不要以爲拒測就不會受到法律制裁,一旦肇事更須面對相關法律責任,付出的代價及後果更令人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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