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被拘留!深圳檢方以「涉嫌偷越邊境罪」宣佈:批准逮捕

▲12名香港人偷渡被深圳海警截獲。(圖/路透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12名香港人上個月底試圖偷渡,但被深圳海警截獲,暫時被拘留。對此,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今(30)日宣佈,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李男等10人,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鄧男等2人。目前,案件仍進一步偵查中。

新華社》日前也發評論稱,這12人犯罪事實確鑿,「在內地管轄水域被查獲,理應依照內地相關法院管轄和處理」,加上陸港沒有移交逃犯的法律機制,所以大陸有權按自己的法規進行拘押。

另外,香港警務處先前也發通報稱,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12名遭深圳警方扣押港人的案件細節,指當事人登船前已向偷渡集團繳付資金警方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

通報稱,廣東海警局於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海警人員登船後發現12名港人,有關人士涉嫌犯下「偷越國(邊)境罪」被依法拘捕。

經初步調查後,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依法對這12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以作深入調查。通報表示,經調查發現,這12人於8月23日上午約7時許在香港新界西貢布袋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並由其中一名當事人負責開船,計劃中國大陸海域逃到臺灣,「以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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