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統

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將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應在40週歲以下(1983年2月以後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應聘的人員範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應聘;

2.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爲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3.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三)崗位應聘條件

1.學歷學位要求。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等,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於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均須於2024年2月21日前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在讀且學習形式爲全日制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爲條件應聘。202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應聘。如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其應聘,應當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應聘。

2.其他可應聘情形。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國(境)外留學人員取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後,可應聘有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要求的崗位。

3.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爲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至2024年2月。

二、招聘崗位

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彙總表》(附件1)。

三、報名、資格初審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2月21日 9:00—2月27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2月21日11:00—2月28日16:00

報名入口網址爲(請使用電腦端登錄):http://113.249.157.217:45212/exam-system-examinee/taxf,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待審覈期間可修改報名信息,後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修改後需重新提交審覈。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後,報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2024年2月27日16:00)後,不能再報名或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爲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所載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爲的,查實後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2月21日11:00—2月28日16:00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報名期間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並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反饋。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覈,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爲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爲準。

應聘人員可在網上提交(修改)報考信息2小時後至2024年2月28日16:00前登錄報名系統,及時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對報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2024年2月28日16:00前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反映,不在規定期限內反映,視爲對初審結果無異議。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時使用,請及時打印並妥善保管)。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2月21日11:00—2月29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爲放棄。報名成功後,不再退費。

根據省發改部門覈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爲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後,於2024年2月29日16:00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後,請於2024年2月29日16:00前將減免材料的電子版(對材料進行拍照或掃描即可)發送至郵箱(dzrcfzjtjypxb@163.com),郵件以“姓名+身份證號+減免考務費”命名,郵件發送後並立即撥打電話(0538-8129085)進行確認。減免考務費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2)本人身份證。

(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筆試設定1:3開考比例,經單位初審,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通過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微信公衆號(名稱:泰安消防)予以公佈。

筆試結束後,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體能測試範圍,最後一名出現筆試成績並列的,一併進入體能測試範圍,並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佈。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

招聘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崗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請報名人員注意關注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微信公衆號(名稱:泰安消防)取消崗位公告,並保持通訊暢通。

四、筆試、體能測試、資格審查和麪試

(一)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消防業務基礎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和綜合寫作。爲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採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按照《山東省部分人事考試成績複覈辦法》(魯人社字【2022】140號)辦理。

筆試和准考證打印時間在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公衆號發佈公告予以公佈。

應聘人員憑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筆試地點及其他要求詳見准考證。

(二)體能測試

根據崗位和招聘人數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體能測試範圍,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中長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內,女生800米在6分鐘內爲合格),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則體能測試不合格。

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體能測試名單、測試時間及地點以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微信公衆號(名稱:泰安消防)發佈的通知公告爲準。

(三)資格審查

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從達到筆試和體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根據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後一名出現成績並列的,一併確定爲參加面試人選,並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佈。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和體能測試總成績排名人數確定。

進入面試範圍的應聘人員須按招聘單位的要求進行資格審查,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以及《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招聘單位應選派專人對進入面試範圍的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同時審查應聘人員的迴避情況,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並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如發生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資格審查結果爲準。應聘人員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爲自動放棄。經資格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和體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向社會公佈。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省發改部門覈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符合條件減免筆試考務費的,可繼續申請減免面試考務費。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體能測試合格標準並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中,根據崗位和招聘人數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本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質。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體檢範圍。

面試的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後,採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

按照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

考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在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微信公衆號(名稱:泰安消防)公示。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於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崗位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如需組織加試另行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按照先體檢後考察的順序等額組織。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爲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後,主檢醫師認爲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應聘人員要服從主檢醫師的安排,做進一步檢查。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申請複檢。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爲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爲放棄。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體檢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範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採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迴避的情形,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幹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覈。考察工作小組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考察環節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微信公衆號(名稱:泰安消防)面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爲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有關招聘事項信息通過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微信公衆號(名稱:泰安消防)公佈。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體能測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微信公衆號發佈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以免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自行負責。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發佈的簡章、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後”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本簡章由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招聘政策諮詢電話:0538-8129085

監督電話:0538-8129053

諮詢時間:2024年2月21日—2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

1. 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彙總表

2. 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

3.同意應聘介紹信

4.工作經歷證明信

5.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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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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