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刀砍死銀樓老闆再割喉 嫌「7年沒犯案」逃死刑定讞

▲邱鼎淯逃過死刑。(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07年震驚社會的臺南東興銀樓屍案,兇嫌邱鼎淯因爲欠債,想賣二手金飾又覺得遭到刁難,就持刀刺死陳姓老闆和李姓女會計,一共砍殺2人28刀,事後再搶走1千多萬的黃金現金一審遭判死刑,臺南高分院今年(2016)1月改判無期,全案可上訴,不過最高法院今天(5日)駁回檢方上訴,免死定讞。

判決書指出,43歲的邱鼎淯因爲欠了銀行貸款信用卡債,2007年4月3日上午到陳姓老闆開設的銀樓,想變賣金飾,卻又在當天下午5點多,持刀狠砍老闆和女會計28刀,甚至殘忍割喉,最後搶走1千多萬的現金和黃金逃跑,檢警當時雖到現場採集指紋,卻因比對誤差讓他逍遙法外7年半,2014年將人逮捕並坦承犯行

邱鼎淯遭臺南地院審判死刑,不過高分院二審卻改判無期徒刑,認爲他不是預謀,也沒前科考量教化可能,而且犯後7年間都沒再犯案,全案可再上訴,但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代表他逃過死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