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看蔡依林演唱會幸運遇「原價讓票」進場後卻悲劇了

陳姓女子斥資一萬元購買的蔡依林演唱會門票,竟然是他人遺失票券。她不甘受騙,向左營警方報案。(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陳姓女子日前爲了看蔡依林演唱會,以1萬元新臺幣向1名陌生男子購買兩張門票。未料陳女入場後發現座位重複,經工作人員調查釐清,這兩張票竟然是周姓工作人員日前遺失的門票。陳女報警,左營警方受理並調查。

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1日說,11月29日晚間6時許接獲32歲陳女報案,陳女表示,當天傍晚她到巨蛋售票區域,等待蔡依林演唱會前釋出門票的機會,此時1名戴着橘色口罩的陌生男子主動攀談,並稱其有兩張門票,因朋友臨時有事不克前往,因此要賣門票。

陳女當時還向該名男子確認這兩張票並非公關票或不得轉售之門票,她開心以1萬元購入2張門票(單張門票原價4900元)。但她入場後,發現門票所標示的座位已有人,雙方請來工作人員釐清,才發現陳女向陌生男子購買的兩張門票竟是工作人員38歲周男於同日下午5時在巨蛋門口所遺失的2張門票。

陳女最後被工作人員請離開演唱會。陳女不甘受騙,報警,並對賣票給她的陌生男子提出詐欺告訴。警方依詐欺案受理,並擴大調閱案發周遭監視器畫面,展開查辦。

警方呼籲,民衆應循官方售票系統訂購票券,網路拍賣或其他管道購買門票,難辨票券真僞,容易受騙,得不償失。對於此案,依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