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北區交通安全『警』來報 車禍176件240人受傷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分局統計107年2月份北區發生交通事故計255件,其中176件造成240人受傷,餘79件爲單純車損事故,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居首

警方說,依發生時間統計:1、15至17時發生41件,佔16.4%。2、17至19時發生38件,佔15.1%。3、7至9時發生35件,佔13.9%。依發生路口統計:(由多至少):1、西門路3段與公園南路口。2、小東路勝利路口。3、海安路3段與公園南路口。4、中華北路1段78巷口

依肇事原因:1、未依規定讓車103件,佔40.5%。2、未注意車前狀況37件,佔14.6%。3、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21件,佔8.2%。

警五分局刻正執行「護老專案」、「火金行動」,由員警在夜間或晨昏執行各項勤務之際,主動爲轄內外年長者配戴反光手環,在自行車加裝警示閃光燈;並擴大推廣在自行車輪裝設嘴式警示燈,警示燈隨着車輪轉動發亮,提醒其他駕駛人減速慢行及禮讓,確保年長者用路安全。

市警五分局提醒各位用路人,年長者行動較爲緩慢或不便,應多加註意與禮讓。發現需要幫助的長輩,能夠主動上前給予關懷與協助,就可以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