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巡察變旅遊?監院:依規定辦理

媒體報導監察院18名監察委員加上秘書調查官等隨行人員約30人,將由監察院長博雅率隊,到嘉義縣進行兩天一夜的巡察,並夜宿原價近萬元的阿里山賓館房間。監察院今發佈新聞稿否認,強調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將到嘉義縣巡察,是年度工作計劃之一,並非「巡察爲名,行出遊之實」;住宿委由交通部代爲訂房價格飯店及相關規定辦理

監察院新聞稿指出,相關行程依「監察法」及「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並經2017年8月8日交通及採購委員會第5屆第37次會議決議通過,爲年度工作計劃之一。目的在藉由巡察,實地查察公共工程建設過程成果,並追蹤行政機關就相關業務改善情形

監察院表示,本次巡察行程主要爲了解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中央氣象局 (阿里山氣象站)及中華郵政公司 (阿里山郵局)等行政機關業務推動現況,就阿里山區整體觀光產值消長情形,及近日阿里山森林鐵路接連發生出軌事件議題,聽取簡報及進行提問。

監察院表示,爲達到本次巡察目的,發揮巡察效益,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也就上述機關權責業務,備妥充分資料供巡察委員參閱,並無外界所言「巡察爲名,行出遊之實」。

對於出差旅費,監察院指出,住宿部分委由交通部代爲訂房,價格依飯店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理,本次巡察過程,用餐安排包括便當與合菜,不足額部分由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召集人支付。

同時,監察院也澄清,這次巡查是由召集人蔡培村率隊,17名監委參加,張博雅在過年期間已告知委員會幕僚,3月1日另有要務,不克參加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