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敲門聲擾鄰 依傷害罪關6月

臺中葉姓女子半夜製造噪音擾人,還害得鄰居出現躁鬱等情況,臺中高分院傷害罪判她6月刑期。(林欣儀攝)

臺中市葉姓女子常在深夜10點後到半夜,以大力敲打鐵門方式製造巨大聲響,甚至發出極大吐痰聲,時間長達2年,讓4名鄰居飽受噪音困擾,更因失眠衍生焦慮等疾病,憤而提告,案經臺中高分院審理,認定葉女製造噪音已對他人施暴駁回上訴,依傷害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判決指出,葉女2016年間搬到目前居住的社區,隔年2月起,常在深夜時敲打鐵門或其他物品發出巨大聲響,妨害鄰居睡眠及居住安寧,期間多次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罰,但葉女仍未停止擾鄰,一直持續到2019年3月。

誇張的是,葉女不但深夜敲打鐵門或物品,有時1小時內就敲打十多次,還經常沿街發出巨大吐痰聲響,製造的噪音已使張姓、黃姓等4名鄰居因長期失眠引發情緒憂鬱、焦慮及緊張、頭痛等調適疾病,多次要求葉女停止製造噪音,都未獲迴應,決定自行蒐證並報警處理。

一審法官認爲葉女行爲已觸犯強制、傷害罪,依罰則較重的傷害罪判刑6月,葉女不服提上訴,辯稱自己是因罹患過敏性鼻炎,纔會吐痰時發出聲響,且沒有在半夜敲打物品。

臺中高分院勘驗被害者提出的蒐證影像,並傳喚醫師作證,認爲人若缺乏適當睡眠可能導致情緒不穩、壓力、焦慮等情況,影像證據顯示,葉女確實發出密集且清晰的敲擊聲響,行爲對鄰居造成的傷害不輕,且犯後態度不佳,維持原判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