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挖礦業者偷電1700多萬元 檢警破北部最大竊電集團

有竊電集團,自108年以來涉嫌透過改裝電錶,讓原本數千元以上的電費驟降至數百元,卻私下安裝獨立電錶向承租業者實收電費,藉此牟取暴利,臺電後續將追償電費新臺幣1707萬餘元。(翻攝影片)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去年7月接獲臺電公司舉報,指北市、新北地區有多處電錶流量異常,警方實地派員前往勘驗,發現有數十個地點的電錶內部構件遭到破壞,導致電錶計量失準,涉嫌竊電事證明確,遂與北市信義、北投、文山第一分局、新北市淡水、蘆洲分局等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劉東昀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以42歲黃姓男子爲首的集團,尋找架設虛擬貨幣挖礦機房或電信網路設備業者,針對業者所要求的地區承租適合房屋,供其架設相關設備,再僱用不肖水電工破壞臺電公司電錶,減緩電錶轉動,讓每期平均數千至上萬元不等之電費,驟降至數百元,並在屋內有設置獨立電錶,按度數向承租業者收取電費,從中獲取不法暴利。

警方破獲北部最大竊電集團,查獲遭改造電錶46個、挖礦機6部、竊電工具等相關證物。(翻攝影片)

專案小組執行3波搜索行動,陸續在北市、新北、桃園、新竹地區等地查獲遭改造電錶46個、挖礦機6部、竊電工具等贓證物,陸續逮捕黃姓主嫌及不肖水電工等7名犯嫌到案。經臺電公司估算,黃嫌等人自2019年迄今,竊取電能高達284萬度、應追償電費達1707萬餘元,全案詢後,依詐欺、竊盜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