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兼差外送 爆馬伕血汗800次才淨賺1萬 法官不信

(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南有名林姓保全,2017年6月朋友介紹他到應召站兼職馬伕,每個月約出勤100次,每趟賺取300~400元不等的收入,臺南地院法官估算這名保全8個月期間一共賺進24萬元,但他卻喊冤表示,事實上把自己的油錢扣掉也只有賺1萬多塊,法官根本就算錯,雖然他提出上訴,仍遭駁回。

落網時林警方供稱,去年6月自己開始兼職馬伕,每個月大約出勤100次,每趟可以獲得300到400元不等,換算下來一個月可以多賺3萬~4萬的外快。臺南地院一審指出,依據林的說詞推算,從事8個月期間出動800趟,最少多賺24萬元,考量他沒有前科又坦承犯行,且只擔任整起犯罪事件基層,因此僅裁定沒收他不當得利並處以3個月有期徒刑。

林男去喊冤,他說法官根本就算錯了,他稱自己載送應召女次數雖然如行事曆的記載,但扣除油資後淨賺才1萬多塊,纔沒有24萬,銀行帳戶裡的錢也不全然都是犯罪得利,自己保全工作薪水也都是匯入銀行的。不能這樣全部混在一起計算。

但二審法官認爲,雖然林有提出行事曆以及銀行帳戶紀錄佐證,但他每次出勤也不一定會記下來,而且林上一筆薪資轉帳紀錄是2016年10月20日,而犯罪時間是2017年6月到2018年2月13日,客觀認爲他的轉帳紀錄與犯罪期間沒有關聯性,一審估算犯罪所得金額爲24萬元無不妥,裁定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