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查洗錢 傳喚兆豐3高層

臺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疑涉洗錢案,昨(25)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副總樑美琪、法遵會主管天祿企劃處處長莊瑞中3人說明。據瞭解,樑、陳、莊3人均表示,遭罰是因對於美方法規認定上的差異,以致申報有所疏失,並未涉及洗錢不法檢方訊後將3人請回。

據瞭解,檢方近日將持續密集傳喚兆豐銀多名高層查證,並調閱資料逐一調查。檢方爲釐清案情,從23日起陸續傳喚兆豐銀前董事長蔡友才現任董事長徐光曦2人,訊後將蔡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小三通後,24日則傳喚已請辭的兆豐銀前總經理吳漢卿作證。

檢方昨繼續以證人身分傳喚樑美琪、陳天祿、莊瑞中等3人。由於檢方依據美方新聞稿協商命令,初步認定兆豐銀有內控等7大缺失,且涉案金額龐大、資料複雜,因此昨天是由3名檢察官協同訊問陳天祿等3名證人,訊後均請回。

陳天祿離開地檢署時表示,只是接受檢察官做一般性查證,回答檢察官問的一些問題,樑美琪不願受訪,莊瑞中則說自己只是來送文件,3人均相當低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