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全教產點名限制國小英語教師介聘 南市教育局迴應了

被全教產點名限制國小英語教師介聘 南市教育局迴應依規定辦理無不當限制。(圖/GOOGLE MAP)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點名臺南市教育局,強制規定同時擁有「普通教師證」與「加註英語專長」老師,介聘時只能以英語專長調動,質疑是變相懲罰加註英語專長的教師。對此,臺南市教育局嚴正表示,尊重教師介聘權利 也要確保學生受教權,依規定辦理介聘,無不當限制。

臺南市教育局表示,教師介聘他縣市是教師權益,教育局絕對尊重,但確保學校有均衡專長的授課師資,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更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期待,強調南市教師介聘他縣市皆依據教育部「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規定審查介聘者資格,絕無限制教師請調的權益。

臺南市目前國小6班的學校共計105校,佔全市48%,教育局也反問,若6班的小校調出者,爲該校唯一英語專長教師,而調入者僅持有普通教師證,如何確保英語教學品質?強調爲確保小校專長教師穩定性,纔在國小教師甄選簡章中明訂,錄取爲國小英語教師者,應以英語教師參加介聘,以確保調入者仍具英語專長教師,並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品質。

教育局也說,依趙目前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的作業規定,如果A校有某位現任英語專長授課教師,不以「英語專長教師」,而以「普通教師」身分申請介聘他校成功,則調入A校的會是「普通教師」,非英語專長教師,A校英語課要由誰來上?學生受教權益何在?

教育局表示,教師介聘均系依據現行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除非改變現行介聘作業方式,容許學校在某專長教師調出後,能指定調入者的領域專長,纔不會有上述問題,教育局也樂觀其成,但不能針對性指責南市教育局有限制教師請調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