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6樓裝「冷氣+鐵架」判拆除 法官:外牆還其他人

▲北投一名王姓男子公寓外牆裝設鐵架冷氣,遭法官判處拆除。(圖/示意圖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北市北投區一處公寓大樓6樓住戶王姓男子,因在外牆設置面積達1.57平方公尺的鐵架,及面積各0.646平方公尺的冷氣機2臺,遭住在5樓的林姓鄰居抗議,冷氣製造的低頻噪音熱氣影響居家安寧,要求王男拆除。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爲王男侵害大樓有權人的共有權,今判處拆除鐵架與空調設備,將牆面返還全體共有人。

林姓鄰居表示,外牆爲全體所有權人共有,王男卻擅自在房屋外牆設置面積達1.57平方公尺的鐵架,以及2檯面積各0.646平方公尺的冷氣機,再加上冷氣產生的低頻噪音及熱氣、震動等,已長期侵害他與家人的居家安寧,因此2014年8月25日寄存證信函對方拆除未果,就決定提告。

對此,王姓男子辯稱,他的所有權登記面積包括四周牆壁,而該鐵架及冷氣設備佔有的牆面,連接客廳房間周邊牆面,應屬「專有部分」,非共用部分,且該棟公寓其他住戶也在外牆懸掛冷氣或其他設備,應屬地方習慣

士林地院認爲,根據內政部發布之公寓大廈管理規約規定,該棟公寓外牆面,除了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外,不得有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爲,且按照民法中所謂的「習慣」,爲普通一般人確信其有拘束力人人必須遵守;再加上該棟公寓未有其他住戶均在外牆設置空調設備等狀況,因此判王男拆除鐵架及冷氣,回覆原來外觀,並將該部分外牆返還全體共有人。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