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只有一種言論 盼司法發聲

中天新聞臺換照申請遭NCC否決,爲捍衛新聞自由員工工作權,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30)日下午2時30分於第6法庭開庭審理。(本報資料照片

NCC處理中天案5大違失

中天新聞臺換照遭否決,中天已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昨表示,法院審理中天換照及假處分等相關案件時,應一併考量中天新聞下架後,將導致中天無法循原有管道提供多元資訊監督政府,恐妨礙民主多元社會發展議題

聲請假處分依法有據

李貴敏指出,依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新聞自由」包含新聞媒體提供具新聞價值的多元資訊,以豐富言論自由市場,並監督政府。因此,中天被下架,有礙言論市場的多元發展。

李貴敏批評,NCC對中天關臺決策草率理由荒腔走板,根本目無法紀,其逕以「行政裁量權」斬斷民主、箝制言論的行爲,更令人唾棄,只是,中天聲請假處分有其依據,臺灣到底會不會成爲一言堂,民主會不會倒退?就看司法這塊淨土是不是淪陷了。

前NCC委員何吉森日前參與座談會時,也引用大法官第613號解釋指出,應該防止資訊壟斷,確保社會多元意見可經由通訊傳播媒體平臺表達,所以,不應該讓言論市場上只有一種聲音

林清汶籲司法伸張正義

世新法律系兼任副教授林清汶也表示,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民主,關閉新聞媒體是何等大事,它剝奪了憲法第11條賦予人民言論自由權的權利,甚至NCC組織法據以制定的廣電三法都違背憲法有關言論自由的規定關中天,讓臺灣自解嚴以來30多年民主化過程蒙羞受污。

林清汶認爲,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高等行政法院過去曾對於黨產會作出不利之處分,贏得普遍尊重與信任;因此仍抱高度期待司法可以扮演保障言論自由的守護者

美國禁止FCC干預言論

此外,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收到許多投訴,認爲電視臺播放極端、不正確或不適當的政治經濟或社會言論,可能危及美國或其人民,或威脅美國政體,是對言論自由的濫用。

但FCC強調,法律禁止FCC試圖阻止任何觀點的播放,《通訊法》禁止FCC在多數情況審查廣播材料,並禁止其制定任何干預言論自由的條例,只要是不涉及「明顯、嚴重且立即具實質性危險」的言論,均受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