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大型柴油車換新減徵貨物稅過頭關 展延4年

財政部說明,週一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之「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重點如下:報廢一期至三期老舊大型柴油車併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40萬元,其適用期間續延長4年,至115年12月31日止。

財政部表示,考量本項措施可提升車主汰舊換新意願,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亦有助於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之達成,該部將依行政院蘇院長指示,賡續與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立法委員溝通說明,俾利該修正草案儘速完成三讀程序。立法院表示,拚本會期三讀通過上路

財政部資料顯示,目前還有7.8萬臺老舊大型柴油車(柴油車一到第三期)尚未汰換。環保署官員預估,延長4年至2026年所減徵的貨物稅約43億元,主要是因爲大型柴油汰舊換新高峰已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