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子宮鏡抽審七成不合理 臺大、新光也被點名做偏多

健保署長李伯璋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長庚子宮鏡案。(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健保署今(19)日召開記者會公佈林口長庚醫院子宮檢查調查結果病例抽審有高達七成遭到核刪,換算健保費用近59萬。健保署長李伯璋指出,審查發現不合理檢查件數佔相當的比例,後續要請長庚醫院說明。另也發現如臺大新光等醫院也有部分醫師的子宮鏡檢查件數偏多,後續擬擴大調查。

長庚醫院婦產科爆料濫用侵入性子宮鏡檢查,甚至造成一名懷孕23周的院內員工流產中央健保署調出過去資料發現近三年來,林口長庚執行子宮鏡檢查人數佔了全國醫學中心的半數;從病人受檢率來看,各醫學中心的平均受檢率爲3.35%,林口長庚醫院卻達到10.5%,比其他醫學中心高了三倍。

健保署進一步請婦產科專業醫師抽審長庚相關病例404件,竟然有291件非必要或症狀不符遭核刪,核刪率72%,總計申報健保費用約59萬,還有就有一名婦人在3年內接受25次鏡檢,其中20次屬非必要檢查。

李伯璋表示,本次審查結果確認長庚在執行「子宮鏡檢查」方面有不合理之處。主要是非必要檢查、檢查過於頻繁、沒有超音波報告直接安排子宮鏡、無病理檢查佐證必要性等問題,將會全面清查、追扣2年內不符健保的費用,不過長庚亦可提出申覆,最後核刪比例還要等申覆結果。

出席記者會的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子宮腔鏡是侵入性治療,適應症可以涵蓋異常出血、內膜病變等,執行前確認是否懷孕應是基本要求,值得探討的是,爲何會有跳過超音波等基本檢查就進入子宮鏡等侵犯性檢查的情況?長庚醫院方面說法部分是因爲院內超音波的排程耗時,但子宮鏡的排程卻較快,有時就會先輪到子宮鏡檢查,這部份需要後續檢討、調整

黃閔照說,其實超音波和子宮鏡兩種檢查提供資訊不一樣,超音波是透過聲波反彈成影可看出子宮、卵巢是否有異狀例如不明增厚、異物;至於子宮鏡則是透過儀器進入子宮腔內部,直接看到子宮內膜狀態。不過目前的處置仍應該以非侵入性優先藥物治療、超音波檢查,最後纔是子宮腔鏡。

李伯璋也提到,健保署進一步調出資料審視發現過去三年執行超過500次的且執行率高於3.35%的醫師共有20名。其中14名在林口長庚,臺大醫院2名,新光醫院、高雄長庚、國泰醫院奇美醫院各1名,後續會把這些檢查執行次數比較多的個案重新檢視,把調查擴及到其他醫學中心,爲健保資源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