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進一步規範存量房交易秩序

財聯社4月8日電,長沙市住建局、市資規局、市市監局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存量房交易秩序的通知》,從完善存量房交易管理、規範存量房交易合同(網籤)備案、規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規範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強化存量房交易信息共享制度、加大房地產經紀違法違規行爲查處力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不得通過監管賬戶以外的賬戶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資金等。值得注意的是,長沙市此次明確,該市存量房交易將統一歸口市住建部門監督管理,由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具體承辦,充分發揮新建商品房市場與存量房市場良性互動,滿足多樣化合理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