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進斑馬線3米內不能有行人 北市58處易肇事路口大執法

記者中嶽黃彥傑臺北報導

北市政府交通局有鑑於2018年行人穿越斑馬線釀14死、928傷,於是特別對58處易肇事路口加強「不禮讓行人」執法,而違規車輛將開罰1200到3600元,另外,交通局也指出,公車全面加裝轉彎雷達示警,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2018年發生777件行人於行穿線上之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及928人受傷,其中還有2件系因公車未注意釀禍,因此強調車輛經過斑馬線應禮讓行人,如車輛進入斑馬線,3公尺內如有行人恐釀違規。

▲交通局與交通警察大隊針對58處易肇事路口加強執法。(圖/記者邱中嶽翻攝,下同)

交通局針對易釀禍的58處路口進行加強執法,包括承德路長安西路口、和平西路康定路口、民權東路林森北路口、信義路建國南路口、忠孝西路重慶南路口、南海路羅斯福路口、民生東路敦化北路口、吳興基隆路口。

另外中正路延平北路口、文林北路自強街口木柵路辛亥路口、萬芳路興隆路口、忠孝東路興中路口、成功路星雲街口等58處都是加強執法的查緝地點,分別由14個所屬警分局加強取締。

爲提高公車轉彎之運行安全,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將要求所轄15家公車業者於1個月內完成全數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訓練,強化駕駛員行經路口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教育,後續每月須至少實施1次專案行安教育訓練。

另外在公車設備部分,要求各公車業者對所屬本市公車車輛每月實施轉彎蜂鳴器檢查,確保功能正常,於公車轉彎時有效提醒其他用路人,此外,本市公車將於2019年9月底前全面加裝公車轉彎雷達警示設備或行車視野輔助設備。

1名25歲從事服務業的古小姐表示,這樣措施對行人是很有保障,但法規是否有意義值得商榷,畢竟不是所有駕駛都想去逼行人。

另名45歲的林姓先生表示,有些行人通行也是邊滑手機,所以不能一昧怪轉彎車駕駛,建議可以讓行人、轉彎燈號分開,讓行人先走,再讓轉彎車轉彎,這樣比較有保障。

▲▼民衆認爲此措施對行人有保障,但也有人認爲應該讓行人、轉彎燈號誌分開,以保障行人安全。(圖/記者黃彥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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