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中醫師!宣稱「內觀法」鍼灸治療 竟在診間病牀上性侵女病患

中市1家中醫診所黃姓院長,2023年2月底爲女病患治療,宣稱以「內觀法」、鍼灸治療,趁機強制性交得逞,法官認定不能以治療方法合理化強制性交罪犯行,判3年4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1家中醫診所黃姓院長兼中醫師,去年2月底爲女病患治療時,趁診間無他人,宣稱以「內觀法」、鍼灸治療,要求她閉眼、躺病牀、自脫外褲,並將腿擡高,趁勢拉她雙腿近身,強制性交得逞,經女病患報警。黃坦承性交,但辯稱女未反抗;法官認定不能以治療方法合理化強制性交罪犯行,判刑3年4月,可上訴。

女病患因車禍受傷,2023年2月28日中午到長期看診的某中醫診所求診,看診的黃院長說,要在她腰椎至臀部位鍼灸,要求她躺在診間病牀上、自脫內褲。

當天下午13時,黃趁護理人員有事離開,診間無他人在場,竟拉上牀簾,宣稱要以「內觀法」及鍼灸治療,要求女病患正躺閉眼、並將腿部擡高,她遵照醫囑,沒想到,黃竟趁機強制性交得逞。

女病患說,黃所要求的動作讓她露出陰部,再把她雙腳拉近己身,她還疑惑爲什麼有這種動作?沒想到,他竟將生殖器撞進、碰觸她私密處,根本沒事先詢問她。她報案、採證送驗,陰道深部、陰道分泌物及內褲底等處所驗出的男性染色體型別,與黃相符

黃坦承性交,但辯稱女病患未反抗,他也未以強制力違反她意願。並辯稱,「內觀法」是經絡與脈輪(身體神經叢的集合點),鍼灸時可激發脈輪產生顏色,要閉眼時纔看得到,並拿出相關書籍佐證。

黃委任辯護律師則說,黃多年未治好女病患,心理上有責任感,是計劃性「治療」,而非計劃性「性侵」,只是最後步驟涉《刑法》的性交。

法官認爲,雖未施加不法強制手段,但佯以宗教、迷信、醫療、民俗療法及查驗等名目的外衣,行性交之實的行爲,即屬於「違反意願」的方法。

法官以黃身爲中醫師,利用病患對醫師醫療專業的信任、尊重,趁她遭鍼灸、處於無助而難以、不易或不敢反抗之際強制性交,嚴重侵害性自主決定權,且犯後否認犯罪,以治療方法來合理化強制性交犯行,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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