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視角-臺灣創投40:再創經濟奇蹟的關鍵力量

臺灣幾乎所有重要的科技事業背後,都有創投的身影,見證了創投對臺灣科技產業發展的卓着貢獻。圖/freepik

今年,我們將慶祝臺灣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第40週年,這不僅是臺灣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也象徵着我們站在新的起點,迎接新的機遇與挑戰。

■李國鼎引進制度,施振榮於1984年首創宏大創投

回首1983年時,李國鼎資政率團赴美考察美國科技及產業發展,瞭解創投是一個國家創新及發展的最主要動力,當時臺灣萌芽中的科技產業亟需資金挹注,故將美國創投制度引進臺灣,行政院制定「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藉此臺灣得以透過創投協助產業轉型與發展。1984年由施振榮先生成立臺灣第一家創投公司宏大創投,後來包括H&Q、Walden等國際知名的創投基金,在當時的交通銀行配合下陸續成立創投基金,開啓臺灣創業投資事業的發展。

1995到2005年是臺灣創投的黃金時代。全盛時期臺灣有超過200支創投基金,募集管理的資金超過1,500億元。臺灣的半導體及資通訊科技產業的蓬勃發展,創投業一直扮演着關鍵的支持力量,事實上,臺灣幾乎所有重要的科技事業背後,都有創投的身影,見證了創投對臺灣科技產業發展的卓着貢獻。當時,除了美國的創投有得天獨厚的新創投資環境之外,臺灣與以色列在創投領域的發展經驗,也是全球各國爭相學習的典範,這充分展現了臺灣創投業當年的蓬勃活力。

40年前政府以租稅優惠爲誘因,引進創業投資,大舉投資策略性工業,打造臺灣經濟奇蹟。準總統賴清德的競選政見要以創新驅動再創臺灣經濟奇蹟,若要成就這項政見一定要有創投業的投入參與。

■賴政府要以創新驅動成長,創投參與不可或缺

在過去20年間,雖然臺灣科技產業屢獲豐收,但政府卻取消了當年的激勵措施。與此同時,新加坡已超越臺灣,成爲亞太地區的新創天堂,日本在新創投資上的力度也已超越臺灣,去年中小企業處升格爲中小暨新創企業署的舉措,與日本設立專門的新創大臣相比,顯示出臺灣政府對於新創的關注仍有所不足,未來政府如果沒有加大對創投及新創的支持,對臺灣未來的產業發展非常不利。

臺灣新創常常表示沒有足夠資金髮展,其實臺灣累積這麼幾十年的的資金規模真的不小,但爲數衆多的投資都放在海外,例如人壽保險超過34兆元的資產規模,近70%投資在海外。其他還有銀行機構、企業及個人的海外投資部位也都相當可觀,另外就是將主要投資項目配置在房地產及上市櫃的股票投資上。

■五大建言,盼能吸引更多資金「投資臺灣」

臺灣大量的資金投資海外除了匯率、利率等風險外,主要都是用相對廉價方式投資海外,賺取微薄的利息錢,也可以看作是讓美國等其他國家利用這些廉價資金去投資、建設其國家未來的產業。政府應以政策引導1-2%資金導引至創投及新創事業,投資新創、投資臺灣、投資未來,鼓勵「加大投資」和「勇於創新」去推動臺灣繼續向前,迎向下個世代的挑戰。

面對未來,創投公會深感肩負着重要的使命。因此,我們積極籌備並提出一系列重大的政策建議案,旨在進一步推動臺灣的創新與創業生態系發展。這些政策建議不僅響應了賴清德總統當選人的政見,也是我們共同期望以創新驅動臺灣經濟的第二次奇蹟。具體來說,我們的政策建議包括:

一、擴大天使投資抵減適用範圍,全面鼓勵營利事業及創投公司投資新創。

二、以租稅誘因鼓勵新設創投基金高比例投資新創,引導社會遊資投資新創。

三、調低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投資新創適用租稅穿透之門檻。

四、協助交易所及櫃買中心建構完善的新創資本市場,實踐每年百家新創出場的目標。

五、提供租稅誘因鼓勵大企業併購新創事業。

每個時代創投的使命,就是去開創新的時代。回首40年前,前人爲臺灣打下堅實基礎,放眼下個40年,我們揹負使命就是爲下一代開創未來的臺灣產業新格局,在我們眼前有威脅、有挑戰、但有更大的機會,這一個重要的時間轉折點上,創投用創新及勇於承擔風險的投資邏輯,去完成時代賦與的使命和歷史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