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湖跑瑞芳幫愛孫送便當 阿公2杯藥酒下肚慘了

基隆一名男子工地喝了2杯藥酒,還從內湖騎車瑞芳孫子送便當,結果酒測超標遭起訴。(非當事人,中時資料照)

基隆一名吳姓男子,近期在北市內湖工地工作,下班後還千里迢迢跑到新北市瑞芳,送便當給孫子,可說相當疼孫。只不過阿公上班時喝了兩杯藥酒,騎車回基隆時遭警方攔檢,酒測下去高達0.25毫克,警方將他移送基隆地檢。近日偵結,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將吳姓阿公起訴。

吳姓阿公這個月17日在臺北內湖區的工地上班,據自由時報報導,他下午喝了兩杯藥酒提神,下班後騎機車跑到新北市瑞芳地區幫孫子送便當,在騎車回基隆路上被警方攔檢。員警聞到酒味,對吳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25毫克,詢後將他移送法辦

吳男向檢察官坦承,在工地時喝了兩杯藥酒,但不知道這樣酒測值就會超標,所以才一路從臺北騎到瑞芳,再從瑞芳返家。

不過酒測值剛好0.25毫克會不會判有罪?那可不一定,就曾有這樣的案例新竹市一名男子也是酒測值0.25毫克被送辦起訴,新竹地院法官審理認爲,酒測器檢查公差」有正負0.03毫克的誤差值,無法排除產生誤差的可能性,依罪證有疑有利於被告法理,即應認定被告犯行並不符法定犯罪構成要件,因此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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