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融合 陸招手石化、紡織業赴閩發展

大陸擬建兩岸積體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助力在閩臺企融入。圖爲江蘇暖陽半導體科技公司LED晶片廠房工作現場。(新華社)

爲支持福建探索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擴大對臺先行示範效應,大陸商務部、國臺辦、國家發改委、工信部8日聯合印發《關於經貿領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從5方面提出14項措施。包含支持福建擴大對臺開放合作。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臺先行先試、深化閩臺產業融合如建設兩岸積體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助力在閩臺企融入等。

《若干措施》第一方面就表明支持福建擴大對臺開放合作,包含推動福建自貿區對臺先行先試,研究制訂自貿區的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並聚焦對臺貨貿、職業資格互認等重點改革事項;支持福建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規則,吸引臺灣石化、紡織、機械、美妝等行業項目在閩落地發展,以及加強對臺招商引資。

第二方面是支持福建對臺貿易高品質發展。提升福建對臺貿易便利化水準,包含實施兩岸貨物在通關申報、查驗、放行等各環節檢驗監管的模式創新,落實兩岸海關「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制度互認試點。

此外,還支持福建打造對臺貿易樞紐,指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揮產業優勢與對臺特色;探索兩岸服務貿易合作新業態,包含文創、旅遊、數位經濟、會展、中醫藥等領域。

第三則要深化閩臺優勢產業融合發展、助力福建打造優勢產業集羣,發揮福建在數位經濟、積體電路、新能源、鋰電池、石油化工、紡織服裝等優勢,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並支持福建對臺合作的平臺建設,例如建設高品質的兩岸積體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等。

第四是助力在閩臺企融入大陸國內大循環。推動福建內外貿一體化建設,並支持福建對臺的會展交流。五是促進重點區域加快融合發展,包含支持福建沿海地區密切與金門、馬祖貿易往來與園區建設,例如建設如兩岸(廈泉金)合作發展區、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