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啓動 許宗力:不必再擔心法院初一、十五不一樣

最高法院法庭舉行揭牌啓用典禮。(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大法庭」制度4日上路,終結法院近百年來的判例決議制度。司法院長許宗力4日主持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法院兩間大法庭的開幕啓用典禮,他在致詞時表示,「人民不必再擔心法院初一、十五不一樣」,因爲大法庭實施後,未來將有效解決各種法律爭議,人民對判決的可預期性更高,司法也會更穩定。

司法院指出,大法庭制度實施後,未來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不得再作成決議,決議內容也不能再拘束各庭,有法律爭議的案件,終審承辦法庭須提案到大法庭作成裁定,再進行個案判決。而大法庭只是裁定提交案件的法律見解,不會涉及個案事實的討論,只是就抽象的法律學說見解,經過開庭辯論方式,進行法律審理及裁定。

▲司法院長許宗力:「人民不必再擔心法院初一、十五不一樣」。(圖/記者湯興漢攝)

許宗力在4日上午先參加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的啓用典禮,下午改到最高法院參加新的大法庭啓用典禮,並參觀最高法院大法庭評議室。他在致詞時表示,「大法庭施行之後,如果不同裁判之間存在見解歧異,或想挑戰既有見解,都必須交由大法庭作成裁定,使所有法律體系中的法律見解爭議,都可以得到統一答案。如此一來,人民便不必再擔心法院初一十五不一樣,能夠信賴司法是公正的、可預期的。」

而2個大法庭也在4日立即票選出成員,其中行政法院大法庭票選出9位成員,而爲當然成員的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藍獻林指出,「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功能的發揮,並非只靠9位大法庭成員,更是系諸於每位法官從個案中仔細思量,各庭審慎評議,再經由嚴謹的提案程序,裁定將法律爭議提案予大法庭,由大法庭透過公開透明的言詞辯論方式,以裁定妥適說理,真正發揮最高行政法院一錘定音之功能,賡續爲金字塔型行政訴訟打造堅實之基礎。」

▼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揭牌,司法院長許宗力、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藍獻林主持。(圖/記者湯興漢攝)

▼最高法院大法庭。(圖/記者湯興漢攝)

▼最高法院大法庭評議室。(圖/記者湯興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