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北道路環評敗訴 新北市府:工程照常進行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動工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雖然在2011年6月有通過環評,但因環保團體不滿,開發案對環境恐有重大影響,認爲應該進入二階審查,所以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4日宣判,撤銷原來的環評結論,等於判決環保署敗訴。

▲淡北道路動土資料畫面。(圖/翻攝新北市政府)

反淡北道路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告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環評處分結果,呼籲放棄上訴。綠黨代表、淡水當地居民王鍾銘表示,希望主辦的新北市政府要好好的記取這一次的教訓,不要再濫用環評的漏洞、強行開發。

協助提出行政訴訟律師張譽尹也談到,全長約4.7公里淡北道路,會經過珍貴的紅樹林,最近的距離甚至只有1公尺,應該要做更審慎的評估纔對,沒想到意見卻不被環評委員採納,很高興法院現在終於接受他們的主張

敗訴消息傳出後,據瞭解,新北市府相當「納悶」,交通局和新工處均強調,在環保署尚未撤消環評前仍算有效,工程也會照常進行。至於環保署則迴應,如有勝訴的可能,不排除會再上訴,但也可能重作一階環評審查或進入二階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