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議事公開規定上路1年 新北市及桃園市議會未改善

內政部將要求新北桃園市議會公開訊資(內政部網頁截圖)

地方議會議事資訊公開規定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來,目前全臺20個地方議會已依規定落實議事日程會議紀錄議事錄及會議影音檔等相關資訊的對外揭露,僅剩「新北市」及「桃園市」議會未將程序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影音檔公開,內政部已持續要求改善,以迴應民衆對地方議事透明化的期待。

內政部表示,依照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規定,地方議會除秘密會議外,應於會議前將議事日程公開於網站;除考察或現勘的議程外,大會應透過網路電視全程直播;大會及委員會應全程錄影,並應於會議後一定期限內將會議紀錄、議事錄與影音檔公開於網站。

內政部指出,配合地方議事公開規定的施行,今年起已持續輔導各地方議會依規定辦理資訊公開,目前全臺20個地方議會已完全落實,僅剩新北市及桃園市議會尚未公開程序委員會或紀律委員會影音檔,預計將於明年開會時配合辦理。

透過議事資訊公開,民衆可以瞭解議會開會狀況議案審議情形以及選區議員問政內容與表現,讓地方議會的運作和議員職權行使接受大衆檢驗,落實地方民意代表選民負責的精神,對於地方民主的深化具有正面意義

內政部強調,將持續檢視各議會辦理情形,並輔導地方議會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強資訊公開的完整度與速度,以迴應各界對地方陽光政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