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不掉 非法日租套房 仍要繳交營業稅

▲日租套房禁止。(圖/觀旅局提供)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近期臺灣觀光業有回暖的情形,有許多旅客爲了節省經費,選擇民宿或者是AirBnb等日租套房。財政部表示,個人透過訂房網或者日租套房網等,將空置房間出租,若每個月銷售額已經達營業稅起徵或符合一定的要件,不論是否合法,都要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至今年10月之統計,我國民宿業者共計有8,962家,其中8,324家爲合法登記,638家未合法,整體房間數爲37,792間。其中以花蓮縣的1,823家、宜蘭縣1474家、臺東縣1,262家依序爲最多民宿的前三名縣市

民宿業蓬勃發展,更多的外國人選擇日租套房,財政部官員指出,個人出租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給第三人,若符合客房數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以下(約45坪)以及自行經營、不聘用員工等三條件,就可免辦稅籍登記。

但是,財政部強調,若符合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含設置有形的營業場所或設置網站;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登記;僱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事宜等,就要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若不沒有合前述情形,則按租賃所得課綜所稅。

無論是否爲合法登記,因稅務覈實課稅原則,因此只要每月銷售額達4萬元,就必須報繳營業稅,未達門檻也須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