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籲港 續追究陳嫌殺人刑責

涉嫌殺害女友的香港籍嫌犯陳同佳,傳出有意來臺「自首」,法務部未正面迴應,僅重申香港應在陳同佳刑滿釋放前繼續追訴。圖爲港女家屬當初來臺前往案發地點招魂。(本報資料照片)

涉嫌殺害女友造成一屍兩命的香港籍嫌犯陳同佳,傳出有意來臺「自首」,法務部昨未正面迴應,僅重申香港方面應在陳同佳刑滿釋放前繼續追訴,臺灣也將迅速提供陳在臺相關證據,讓港方充分掌握臺港兩地全案事證,依法追究刑責。偵辦此案的士林地檢署則表示,陳已遭通緝,只要一入境臺灣就會被逮捕偵訊,目前不願多做評論。

陳同佳是在去年2月與潘姓女友來臺,因懷疑女友懷孕的小孩不是他的,在北市大同區旅館房間殺害對方,事後裝箱棄屍至新北市竹圍捷運站,再將行李箱攜至中山區丟棄,隨後搭機逃回香港,檢警調閱車站、路口監視器,拼湊出大致的犯案動線及過程。

案發後,潘女的家人曾來臺,希望檢方能夠查明犯案動機及經過,士檢分別在2018年3月及4月,2次透過法務部經由陸委會提出司法互助協請證據調查,港方沒有迴應,更提出1次將臺灣通緝遣送潛逃回港的陳同佳來臺接受偵審,也未獲港方回覆。士檢在今年4月對陳發佈長達37年多的通緝,時效到2055年8月17日爲止。

法務部表示,據傳香港檢警也已掌握很多未提供臺灣的陳同佳在港證據,並懷疑陳可能在香港即預謀犯案,且香港有管轄權,另因陳所犯屬於萬國公罪的殺人重大刑案,期盼香港檢警應依其司法程序,持續積極偵辦,還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公道。

法務部強調,我方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迅速提供港女分屍案在臺相關證據,讓港方得以充分掌握臺港兩地全案事證。

針對本案陸委會表示,我方已留意到港府主管部門的發言,呼籲港方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依其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我方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以便港府充分掌握事證,依法追究罪嫌刑責,以實現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