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聽勸者!即日起搭機、乘船強制戴口罩 不服最高罰1萬5

搭機強制戴口罩,不服者將開罰。(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爲防治控制新冠肺炎(COVlD-19)所需,交通部今(15)日發出最新公告,宣佈搭乘海、空運航班高速鐵路臺鐵捷運國道公路客運計程車市區公車,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不服者可處3000到1萬5千元罰款

交通部指出,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4月7日第20次會議決議,自即日起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搭乘海、空運航班、高速鐵路、臺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計程車及市區公車,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

▲進入大衆運輸場站均須配戴口罩。(圖/記者李毓康攝)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葉協隆表示,原來搭大衆運輸搭口罩的範圍就有涵蓋航空海運,目前已經完成程序可以開罰,已經跟指揮中心報備過處分措施,即日起,不服者可依法開罰新臺幣3000元至1萬5千元。

事實上,交通部在4月1日就已宣佈,進入各大交通運輸場站均須配戴口罩,發燒者不可進入,包含郵局、國道服務站也同樣比照辦理。不過,郵局部分以勸導居多,導致發生有人屢勸不聽情況,自本週一起也公告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