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 臺南市社會局提醒人民團體會議可申請延期召開

臺南社會局提醒人民團體會議可申請延期召開,如要召開大會請落實防護工作,佩戴口罩量體溫、徹底洗手、消毒環境等,以落實防疫防護作完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長黃偉哲關心武漢肺炎疫情防疫,臺南市政府啓動各項機制宣導措施,以有效預防疫情的擴散,社會局提醒人民團體若因武漢肺炎疫情,欲延期召開定期會議,法令規範彈性空間,團體可依各自情況調整

近來陸續接獲許多人民團體詢問,是否可因防疫取消或延期召開會議,社會局表示,依人民團體法規定,人民團體定期大會每年召開1次,因應本次疫情防制,團體可以向社會局辦理延期,只要在今年召開大會即可。

另外如果團體今年涉及改選,又因應疫情慾延後召開,可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規定,於理、監事任期屆滿前1個月進行改選,如有困難可以向社會局申請延長,但延長時間以不超過3個月爲限。

社會局表示,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關新型冠狀肺炎之聲明,目前國內本土感染僅侷限於家庭羣聚,社區中未有明確傳播風險,也未提出民衆不應集會警告,所以人民團體仍可自行評估規劃召開會議或延後辦理,若有召開會議,應落實防護工作,佩戴口罩、量體溫、徹底洗手、消毒環境等,以落實防疫防護作完整。民衆如對人民團體相關法令有任何疑問,可電洽臺南市社會局人民團體科,專線電話:06-2982558、06-63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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