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銀髮族被亂賣金融商品 金管會出招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指出,考量保險業辦理保險商品設計與要保文件、資訊系統之變更、教育訓練等前置作業,均需相當作業時程,因此,對上述保險業KYP及KYC強化措施之相關規定,將給予作業緩衝期,明定今年10月1日施行。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則指出,銀行公會研擬的「銀行業公平對待高齡客戶自律規範」草案,已在3月23日經金管會同意備查。自律規範所適用之高齡客戶,爲現行老人福利法第2條規定之對象,即65歲以上之自然人。

未來銀行業者依據自律規範,對於高齡客戶所應採取之公平對待措施包括:一、採取合宜措施,以瞭解高齡客戶業務往來需求;二、建立協助高齡客戶表達其需求之機制,包含可記錄及查詢該等客戶之需求;三、建立高齡客戶申訴案件資料庫,定期審視高齡客戶申訴資料與處理情形;四、提供高齡客戶投資型金融商品交易服務時,應有妥適之適合度評估機制;五、採取高齡客戶能理解之溝通方式,說明相關資訊;六、制定櫃檯人員對高齡客戶異常金融交易行爲之應對保護措施;七、建置員工服務高齡客戶之金融友善教育訓練計劃等。

童政彰表示自律規範對高齡族羣的保護重點有三方面:一、銀行業者對高齡客戶必須有更多的瞭解、觀察及諮詢(符合法令規定),以確實評估其金融需求。二、在客服流程設計、商品開發過程方面,也應考慮高齡客戶之特殊需要,並納入友善性考量。

三、在商品推介、銷售環節,應藉由KYC、KYP及適合度分析等審慎評估程序之強化,以及建立相應之控管措施與風險管理機制,俾向高齡客戶推介適合當事人風險屬性及承受能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金管會希望銀行要加強行員教育訓練,提升員工對高齡客戶脆弱性因素之認識,並結合現行關懷提問制度,訂定櫃檯人員對高齡客戶異常金融交易行爲之應對保護措施,以全方位提升對高齡客戶金融消費權益之保護。

童政彰指出,考量自律規範發佈後,銀行內部規章及資訊系統仍須配合調整之時程,因此給予銀行6個月緩衝期,即銀行應於2022年9月底以前完成相關內部作業準備。另爲督導銀行業者落實執行,金管會已要求銀行須配合訂定內部作業規定,列爲內部查覈項目。金管會亦請銀行公會適時向會員銀行辦理說明會,以落實執行自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