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帶槍攔檢我漁船 海巡基隆艦到場護送

漁船示意圖,非明進財6號。(圖/東森新聞提供)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今(26)日出席神農頒獎典禮時提及,昨日在菲律賓附近北緯20度的「雙方重疊經濟區」,有一艘臺灣琉球的漁船遭到菲律賓海巡隊攔檢,過程對方人馬更帶槍上船,讓氣氛一度緊張,所幸臺灣海巡署基隆艦隨後也抵達現場,雙方歷經3小時談判,最終和平落幕,該漁船則順利獲釋。

據悉,昨日事件主角爲琉球籍漁船「明進財6號(CT4-1865)」,在晚間6時43分,北緯20度41分、東經122度23分處(巴丹島東北方21.6浬、臺灣漁船作業界線內8浬)捕魚時,遭到菲律賓海巡隊攔檢,該漁船當下立即通報,臺灣海巡署基隆艦則立即趕赴現場;過程中,菲律賓海巡隊員持槍登船檢查,所幸未有任何擦槍走火狀況發生。

馬英九認爲,該漁船最終能順利獲釋,最主要原因是臺灣已和菲律賓達成三項共識,一旦發生糾紛,首先,絕不使用武力,再者,相互事先通報,最後,若有扣押或逮捕,應儘速釋放,「這些菲律賓基本上都做到了,所以兩年前廣大興28號,洪姓漁民不幸被槍殺的歷史,應該是不會重演了。」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進一步說明,除了海巡署派艦馳援,外交部駐菲代表處和菲方協調交涉,菲國海巡隊終於在22時左右撤離,我國漁船則在海巡艦艇護送下,安全離開案發海域

黃鴻燕表示,「明進財6號」漁船是經許可捕撈太平洋黑鮪漁船,此次航行也都在我國與菲律賓重疊經濟海域的漁船作業南界限內作業,並未進入菲國領海。「但他們(菲律賓)也認爲那是他們領域,自然有權檢查。」他說,照常理,臺灣應該也可對菲籍漁船攔檢,外界從未耳聞的真正原因是「對方根本沒船去那捕魚」。

臺菲重疊海域漁船作業範圍示意圖。(圖/農委會漁業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