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鄭子記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央廣網北京4月18日消息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委原書記鄭子記(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福建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南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子記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南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鄭子記利用擔任原長樂市副市長、福州新區倉山功能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閩清縣縣長、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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