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口角出大絕! 他驚爆「爸爸和我前女友上牀」下場慘了

男子與父親大吵,當衆吼「我爸爸跟我前女友上牀」,法官依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洪姓男子去年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與父親意見不同發生爭執,政風主任上前排解時,洪男竟大聲說「我爸爸跟我前女友上牀」,臺灣高等法院駁回洪的上訴,認定他主觀上具有將誹謗言論散佈於衆之意圖而以此貶損他父親名譽,依誹謗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去年1月21日上午11點多,洪男在財產署北區分署代理其胞弟辦理國有基地租約變更出租人事務時,因在場之父親與他意見不同而生爭執,於該署政風室主任到場排解而將其等引導至櫃檯旁民衆接待區後。

洪男明知在場者除有其鄰居及其他民衆,該處爲公共場所,竟意圖散佈於衆,基於誹謗之犯意,以「我爸爸跟我前女友上牀」等語指摘其父親,他父親憤而報警提告,洪男遭依誹謗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