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關閉飲酒場所14天 特區政府:違者罰19.5萬及監禁6個月

▲港特區政府決定暫停酒吧等賣酒場所營業14天。(圖/路透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香港近半個月內新增132例本土感染新冠肺炎個案,其中有69例是在酒吧等場所的顧客及表演樂隊羣組中爆發,也有涉及第二代及第三代的傳播。對此,香港特區政府食物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2日)表示,從4月3日18時起關閉酒吧、酒館,及主要售賣酒類產品或提供酒類產品給顧客現場飲用吧檯會所等。

▲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圖/翻攝香港政府網)

陳肇始提到,新措施爲期14天,如果違反要求,「相關處所管理人最高可被判處第五級罰款,即罰款50000港元(約19.5萬元新臺幣)及監禁6個月。」此外,陳肇始也提到,該措施會視疫情每日檢討、適時調整

▲香港本土新冠肺炎羣聚感染情況嚴峻。(圖/路透)

不過,對於這項措施,香港酒吧協會卻持反對意見,他們認爲,「若沒有任何補償,不排除有任何抗爭行動。」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表示,「禁聚令」目的是要讓市民減少聚集,但爲何只關閉酒吧及酒館,而不是關閉全港大小餐廳

▲香港咖啡廳內設有維持社交距離安全線。(圖/路透)

錢雋永表示,協會認爲政府及特首完全是針對賣酒場所,強烈要求政府儘快作出第二輪紓困措施,「包括賠償酒吧員工8成薪金,及賠償酒吧因關閉14天之全部租金損失。」同時,錢雋永也呼籲,由於疫情嚴峻,政府應儘快安排地方強制隔離所有入境人士,而非向各行各業開刀逃避問題,「若政府向業界開刀後而沒有任何補償,香港酒吧業協會一定團結追究到底,不排除有任何抗爭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