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廠煙霧瀰漫 環境部:最重罰500萬元、勒令停業

環境部利用智慧物聯網監控環境中空氣污染情形,近日發現有部分區域出現異常告警通知,針對某鋼鐵廠進行聯合督察,發現該廠白色粒狀空氣污染物由廠內向廠外逸散,造成空氣污染。(環境部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環境部利用智慧物聯網監控環境中空氣污染情形,近日發現有部分區域出現異常告警通知,針對某鋼鐵廠進行聯合督察,發現該廠白色粒狀空氣污染物由廠內向廠外逸散,造成空氣污染,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告發,依法可處罰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可以要求停工或停業。

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督察人員進入該鋼鐵廠中,廠內正進行融化廢鐵,重新煉製及澆注成型的製程,廠房內蓄積大量的白色粒狀污染物,廠內雖裝設有抽氣設備,但因爲廠房出入口處水霧密度不足,導致無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由廠內逸散出去,督察人員立即進行蒐證,除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外,現場並要求立即改善。

環境管理署表示,事業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因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或他人財物。環境管理署也呼籲,事業應確實維護操作各項污染防制設備、落實各項污染防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