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臺中站載客「11聲短哨」慘噴2萬 運將一理由逆轉結局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謝姓計程車司機去年10月24日晚間9時許在高鐵臺中載客,因爲沒有聽到警員哨音,被認定「不服稽查取締而逃逸」,挨罰2萬元,還要吊扣駕照6個月,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最後靠着警方密錄器畫面還原真相,獲彰化地院法官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高鐵臺中站。(圖/記者屠惠剛攝)

判決書中提到,謝男當時駕駛的計程車行經高鐵臺中站2樓的無障礙臨停區,因爲違規載客,經警員鳴哨11聲示意停車,卻假意配合2次,再開車離去,構成「不服稽查取締而逃逸」的行爲,最終遭開罰2萬元罰鍰,還要吊扣駕照6個月。

謝男不服處分,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當日載客到高鐵站,的確因爲貪圖一時方便違規載了3位客人,相關罰款也已經繳清,但他並沒有拒絕停車接受稽查,「當天是星期六晚上,人車很多,2樓站區就有2位保安、2位警察,哨音非常吵雜,根本分不清楚是在指揮還是什麼。」

謝男強調,警員站在車子後方,但右後視鏡盲點,他根本沒看到,「我沒有看到、沒有聽到,我不知道,我只注意前面,我不可能爲了載客的300多元車資被罰這麼多錢,還被吊扣駕照。」

彰化地院法官勘驗警方的密錄器錄影檔案,發現警員在吹哨時的確都站在謝男車輛的右後方,而且沒有很靠近,雙方之間相隔約2輛小型車距離,旁邊還有其他行人和車輛,警員也沒有使用擴音器或大聲公講出車牌號碼,謝男確實有可能不知道自己就是被吹哨的對象,最終採信他的說詞,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