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宣佈「定期回數票」展延32天 再加碼贈27天

因應三級警戒延長及端午節假期疏運,臺灣高鐵已宣佈全車不賣自由座、只賣對號座至6月15日。(本報資料照)

因應三級警戒延長及端午節假期疏運,臺灣高鐵已宣佈全車不賣自由座、只賣對號座至6月15日;高鐵1日並宣佈,已買定期/回數票者,可對應展延並加贈效期,例如原效期含5月15日至6月15日者,可展延32天,另再加碼送27天,因此總共可展延59天;另也提供優惠退費方案

高鐵表示,定期票可對應展延,以原效期5月1日至5月30日爲例,經展延59天后,其優惠效期將延至7月28日。

定期票彈性退票方案,原效期含5月15日至6月15日者,可於效期內由記名持有人實體車票車站售票窗口退實收票價,並依定期票剩餘日數比例退還餘額,高鐵公司另加贈3天剩餘日數。最高退票金額購票實際金額爲限,同時將回收票卡、退還制卡費100元,且免收手續費。惟使用退票優惠之票卡不適用加碼展延27天優惠效期。

臺北-桃園區間、原效期5月1日至5月30日的30日定期票爲例,票價4555元,旅客若於6月5日退票,該票啓用後經過14日(全車對號座期間不計),即原效期剩餘16日,加計加贈日數3日及退還制卡費後,彈性退票可返還金額:(4555/30)*(16+3)+100=2969(元)

回數票對應展延同樣是59天優惠效期,2月26日至5月14日購買回數票,且於6月16日至9月9日將回數票次數在效期內使用完畢者,可於今年9月30日前,持符合優惠資格的回數票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優惠兌換,現場兌換相同區間免費標準車廂對號座車票1張,另贈送不限區間的標準車廂對號座半價優惠券1張。

回數票彈性退票,原效期含5月15日至6月15日者,可在恢復自由座服務後的次月月底前,由記名持有人持實體車票至車站售票窗口退票,將依回數票剩餘次數按比例退費,另加贈2次剩餘次數,最高退票金額以購票時實際金額爲限,同時將回收票卡、退還制卡費100元,且免收手續費。惟使用退票優惠之票卡不適用上述第1點優惠回饋措施

以臺北-臺中區間、原效期30日10次回數票爲例,實收票價5535元,假設旅客使用5次後退票,剩餘5次,加計加贈次數2次及退還制卡費後,彈性退票可返還金額:(5535/10)*(5+2)+100=3971(元)

高鐵公司提醒,辦理定期/回數票退票時需同步退還票卡,下次購買時,則需重新拍照、制卡。建議若後續仍有使用定期/回數票需求的旅客,可選擇展延效期,以節省再次購票之申辦手續。

另高鐵公司爲提升防疫效果,已於去年4月起調整爲更分散的「類梅花座」,縱向依序間隔2到3座位考量近期疫情嚴峻,5月31日起調整爲間隔3到4排座位,隨訂位旅客增加再逐漸填補空排。旅客上車後如發現座位過於擁擠,可通知列車長調整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