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3度發回更裁!北院下午3點30分四開張德正羈押庭

德正衝撞總統府引發喧然大波,涉妨害公務、毀損古蹟。(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涉嫌駕駛大貨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臺北地院1月31日裁定15萬元交保。高院2月1日凌晨發回更裁後,北院將於下午3點30分第4度召開羈押庭。

張德正衝撞總統府致全身骨折氣胸且昏迷。臺北地檢署29日指揮警方將他拘提到案,訊後聲請羈押,臺北地方法院以張德正的傷勢無逃亡之虞,裁定駁回,檢察官當庭提起抗告。30日北院二度駁回羈押聲請,仍認爲張德正健康狀況沒逃亡之虞,將他責付3名辯護律師

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北院沒說明張德正有高度再犯殺人重罪危險性,也沒說明責付給3名律師的理由,31日清晨再度發回更裁。臺北地方法院31日下午3點第3次開羈押庭,張德正下午在哥哥的陪同下到臺北地院,合議庭在晚間裁定以1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在張德正姊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