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源流》科技監聽 綠色恐怖

科技偵查法通過,將嚴重侵害民衆通訊自由及隱私權。(劉宗龍攝)

民進黨過去一向主張檢警調的監聽、偵控作法,侵害人民權益至巨,並藉此攻擊國民黨執政作爲。如今,同一個民進黨卻在全面執政之後,一反過去維護人權立場,專做侵害人權、製造綠色恐怖的勾當。新出爐的「科技偵查法」草案只是其中一端。

要理解「科技偵查法」,不能只聽民進黨政府講,或者看法務部就這個法的條文表象上的解釋,而是必須深入瞭解民進黨訂立這個法的整個歷史背景,才能正確理解該法的真正問題

102年9月發生「馬王政爭事件連帶的牽扯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曾經於當年5月16日至6月14日監聽立法院總機風波。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幾乎全員出動,猛力抨擊國民黨違法監聽,進行政治恐怖活動

在民進黨強力推動下,立法院於103年1月間通過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正案,將過去「一案吃到飽」式監聽,修法成一張監聽票只能監聽一人。而且,檢警調等單位若要調取電話通聯紀錄,除非有急迫性或涉及強盜、擄人勒贖、毒品等10年以上重刑的罪,都必須取得法官許可

不論監聽法怎麼修,都十足反映了民進黨當年講的,維護人民通訊自由權的不受干擾及侵害。但是,今天輪到民進黨執政,對於通訊自由權利思維就變了,回到了「馬王政爭」之前,他們曾經極力批判的通訊監察時代

民進黨認爲,以前《通訊監察法》侵害人民通訊自由的權利,都由檢警調逕自爲之,所以在修法時,加入了必須法院覈准規定。民進黨也抨擊,以前的《通訊監察法》容許「一票吃到飽式監聽」侵害人權,所以修法限制一件監聽票僅限監聽一人。

但民進黨政府現在推出「科技偵查法」,授權檢察官司法警察可以在沒有取得法院的許可下,就對民衆的手機植入監控程式,需要偵查特定對象時就開啓,蒐證時連周邊場域都可一併偵查,把人民置於24小時監控當中

當然,草擬這一法案的法務部,可以說這個法是爲了因應當前流行的社交通訊軟體,求辦案上的時效,也都是爲了打擊犯罪。問題在於,我們過去訂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時候,不也說是爲了打擊犯罪、爭取辦案時效?結果,民進黨當年還不是給予政治化,強力抨擊。

況且,法務部提出的立法需求就現行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予以增修,就能輕鬆簡明的達到目的,實在不必大費周章另訂一個「科技偵查法」,引來質疑。

民進黨政府舍增修《通訊監察法》的明路不走,堅持要另立新法走暗道,絕對有它「司馬昭之心」的政治目的。至於是不是要給「東廠復辟」舖墊法律基礎,讓臺灣進入綠色威權警察國家時代,我們拭目以待。    (作者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