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我國對外談判工作的省思

工商社論》

近日臺灣水產、食品及飲料業者無法如常的對大陸出口,引起各界關注,自上週四起農委會、衛福部、行政院也陸續對外說明此事的原由,總的來說,就是認爲中國大陸以不平等方式對待我方,此舉不符世貿組織(WTO)的規範,我方將循WTO管道申訴以維護我業者的權益。

多數人看到大陸此舉,都會和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想法一樣,「又來了」,然而這次不同於先前,過去石斑魚、釋迦、鳳梨無法輸陸,是檢驗檢疫的問題。這次食品無法輸陸,是未完成大陸食品進口註冊新制所致,而這個新制非爲臺灣所設的障礙,而是全球國家都必須完成這個註冊程序。因此,雖然同樣無法輸銷大陸,但和先前原因全然不同。

政府官員認爲大陸不公平,他國註冊補件的期限爲明年6月底,他們的業者如今都能順利對陸出口,而我方此刻已經有很多業者無法輸銷大陸。此外,官員也強調,各國可以在大陸關稅總署的平臺進行註冊,而我國卻要以書面掃瞄,寄email的方式遞件,這讓我方在註冊這件事上相當困擾。

這麼多業者的註冊迄今未獲覈准,到底是什麼原因?我方向陸方詢問,陸方雖有說明是文字不符、生產許可證明不符、企業申請書不符等原因,但再次詢問希望講得更清楚些,陸方卻「已讀不回」,政府官員於兩岸事務交涉的無奈,於此可知。

然而,涉外談判向來如此,若兩造都合理對待,也就沒有談判這回事了,1997年初臺美第12回合入會(WTO)談判在臺北舉行,經過一下午的談判,美方片面推翻過去三年談判的共識,在當年臺灣積極想重返國際經貿組織,這無疑是重重一擊。由於美方是大國,能否與其完成談判,攸關臺灣入會的成敗,面對這個不合理的對待,我方雖表憤怒,但仍需儘速提出新的對案和美方再行諮商,當年部長王志剛、次長林義夫也前往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白茜芙會面,尋求美國的支持,最終2001年底的杜哈部長會議終於通過我國的入會案。

臺灣當年加入WTO不只有各國諸多的不合理要求,也有大陸方面的阻力,兩岸入會案因此深受國際矚目,大陸是否會比我國先入會進而阻止我入會案,又或者大陸透過其盟友否決臺灣入會案,當年政府都做過深入的沙盤推演,也因此在談判的過程中必須留意兩岸關係,2001年我國經濟部長林信義出席在上海舉行的APEC貿易部長會議、年底APEC年會,與大陸外經貿部長石廣生兩度會面,石廣生以部長稱呼林信義,雙方會談營造兩岸和諧氣氛,這也是這一年的年底臺灣入會案得以順利過關的原因。

談判有時要據理力爭,但有時也要營造和諧的氣氛,若雙方都動了氣,那自然就談不下去了,從昔日我入會談判與美國、中國大陸交手過程可知道,昔日我們的談判是一個有爲、有守、有謀的團隊。然而,近年我國官員與大陸的交涉處處碰壁,每每氣急敗壞的只會說要向WTO申訴,不然就說大陸對我不公,而因應之道無非是協助拓銷其他市場,看不出有什麼策略。

更有甚者,此次大陸食品進口註冊新制,對我業者的影響,各部會官員的用詞不一,有時候說:原本有3,000多家可以對大陸出口,現在只有792家,這裡用的是「家」;有時候又用「件」,官員說有2,400件被暫停;有時候又用「項」,官員又說可對大陸輸出的有效品項只有792項。由於家、件、項的概念不同,這樣混着用,也許談話的官員自己明白,但被報導出來之後,會引發許多誤解,例如報導指輸銷大陸食品有74.5%被擋,這句話會被想成食品的品項中有74.5%不能輸銷大陸,或者食品出口至大陸總額裡有74.5%被擋,但實情並非如此,品項是依據HS code來分類,而這裡自然不是指HS code,而是註冊件數。件數和家數的關係又是什麼?一家業者若只出口一種產品只需註冊一件,若出口三件不同的產品,便要註冊三件,要避免誤解,有關部門應該先歸檔一下,把3,000多件的註冊還原成多少家業者,如此便可清楚說明究竟影響到多少家,而不致於出現家、件、項的誤解了。

我國首任國貿局長汪彝定歷經無數談判,他說:「美國人對各種統計和調查資料,要求十分嚴格,他們每次談判都備有充分的資料,這種辦事精神令我深深感動。」身爲大國,美國尚且如此嚴謹重視統計資料的準確性,我們今天在兩岸交涉上,連家、件、項都含混其詞,如何能在談判桌上爭取國人利益呢?更遑論贏得對手尊重了,我國對外談判思維,真的該好好反省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