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建立合乎「綠色金融科技」的碳交易所

由於交易資料無法竄改,碳交易所可用區塊鏈來進行交易,保有完整交易流程資料,便可解決碳權重複使用情形。圖/摘自Pixabay

臺灣碳權交易所在8月成立後,目前正緊鑼密鼓的籌劃未來如何營運,在此期許未來的碳交易所能善用新觀念與新技術,解決目前碳交易常被詬病的問題,成爲一個合乎「綠金融科技(Green FinTech)」的交易所。

■碳權交易所的挑戰

根據臺灣「氣候變遷因應法」與國際ESG發展趨勢,臺灣企業有以下三個時機需要碳權交易服務:1、企業新設或擴廠造成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時,需進行增量抵換;2、未來碳費開徵或實施排放交易後,企業想以國外碳權抵減碳費或是超額排放量;3、企業想自願性進行碳中和或淨零宣告。

而臺灣碳權交易所被賦予滿足企業這三大需求的責任是相當巨大的,也充滿挑戰,因爲國際上沒有同時滿足這三大任務的碳交易所,可供我們模仿參考。

也許引進國外碳權的比重不是很大,但如何引進將是一件大工程,也將成爲衆所矚目的議題。無可諱言地,目前國際自願性碳權來源複雜,良莠不齊,甚至連風評不錯機構所核發的碳權,都被質疑誇大不實,淪爲漂綠工具。此外,爲了滿足國內的需求,臺灣碳權交易所勢必要引進數個碳權開發案的碳權。但問題來了,國際上碳權在初級交易上,其價格往往反映其開發成本,因此每個開發案的碳權價格差異懸殊,每噸價格從幾十元美元到幾毛錢美元都有。那麼這些碳權在臺灣要如何出售?如何定價?

■碳權代幣化(Tokenization)

碳權交易所若只是將這些碳權原樣轉賣,那麼每個企業只會競相購買最便宜的,那麼比較貴的碳權將乏人問津,即使它是很優質的碳權。例如有些碳權除了有減碳外,還標榜是符合幾項SDG目標,成本與價格也較高。

爲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建議引進一籃子的優質碳權,再將其重新打包定價,避免屆時企業只搶便宜碳權情況發生。這麼做的另一個好處是明確與簡便行政。

由於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7條規定,國外碳權須經主管機關認可後才能進行碳費之扣除。因此未來若由環境部篩選認可一籃子的碳權,再由碳交易所打包定價,那麼企業就不用自己在國外找碳權,再拿來給環境部審查,整個流程將簡便多了。並且打包後以代幣的方式在區鏈上交易,更可解決碳權重複使用的問題。

爲了確保碳權的廉潔性,每個碳權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複使用,一魚兩吃,但國際上自願性碳權體系複雜,缺乏一個具指標性的交易平臺來防止碳權重複使用。根據統計在2019年與2020年,全球自願性碳權核發量分別爲1.38億噸與1.81億噸,但只註銷掉7,000萬噸與9,500萬噸。兩者差距如此巨大的原因,除了碳權需求不足外,重複使用應該也是原因之一。有些企業只買一份碳權,宣稱自己碳中和後沒將此碳權註銷,而是轉賣給他人,這也是一種常見的漂綠。

■應在區塊鏈交易

爲了解決這個問題,碳交易所可用區塊鏈來進行交易。由於交易資料無法竄改,大家都保有完整交易流程資料,便可解決碳權重複使用情形。要使用碳權抵減碳費的企業,必須拿到交易所的註銷證明,才能跟環境部申請碳費抵減。在此提醒一下,不是隻有區塊鏈才能解決這個問題,但將碳權代幣化,並在區塊鏈上交易確實是新的趨勢。

例如新加坡的AirCarbon Exchange(ACX)與Climate Impact X兩個交易所,都是將各式各樣不同來源的碳權,依其性質打包成幾個不同代幣,以利使用者挑選最適合自己的商品。再利用分散式帳本技術(DLT),以期提高交易效率與透明性,期望能做到即時的(T-0)交易與清算。再如Toucan Protocol,它將碳權加密貨幣化,讓這些碳權「可程式化(programmable)」,例如一旦註銷後便不可再交易,以解決碳權重複使用的情形。若沒利用這項技術,屆時環境部可能就要用許多人力去比對那些想抵減碳費的碳權有無重複使用。

由於臺灣的碳權交易所肩負的政策責任,遠超乎國際碳交易所,因此需要更周延的考慮。不用急於一時上路,根基打穩更爲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