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署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釋放什麼信號?

國務院對進一步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工作有了新部署。

2月23日,國務院總理李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按照黨中央部署要求,經過各方面協同努力,地方債務風險得到整體緩解,爲做好下一階段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會議稱,要堅持改革創新,強化配套政策支持,持之以恆攻堅推進,進一步推動一攬子化債方案落地見效。要強化源頭治理,遠近結合、堵疏並舉、標本兼治,加快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在高質量發展中逐步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去年7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有效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制定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此後在財政部等推動下,20多個省份相繼發行了約1.4萬億元特殊再融資債券,來償還存量政府債務,實現展期降息,緩釋風險的作用。在中國人民銀行等推動下,金融機構與融資平臺平等協商,通過展期、借新還舊、置換等方式,分類施策化解存量債務風險。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恆告訴第一財經,上述國常會充分肯定了一攬子化債方案中,財政、金融協同化債取得較好效果,實現了地方債務風險整體緩釋。這意味着地方債務風險沒有擴散,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穩定的環境。也意味着後續我們有更多的政策空間,尤其是財政政策空間,去更好地推動經濟發展。

目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安全可控。根據財政部數據,截至2023年底,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407373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限額之內。

另外,去年“一攬子化債方案”下特殊再融資債券超預期發行,城投債迎來一輪超級行情。去年第四季度以來,一級市場發行利率快速下行,出現“搶購”狀態。二級市場收益率整體呈現出下行趨勢,信用利差大幅收窄。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上述國常會在肯定地方債務風險得到整體緩解的同時,也對下一步化債工作進行部署。這也顯示了防範化解地方債務仍有一定難度,需要一定時間依靠發展來逐步化解。

羅志恆分析,國常會對防範化解地方債務的進一步部署,延續了去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對債務風險處置的思路,即:強調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

“化債並非簡單壓降債務規模,絕對債務規模並不是風險。只要債務使用方向正確和支出效率高,即便是債務規模總量持續擴大,也會對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積極有利的作用,因爲相比於債務規模增長,經濟總量增長會更大,其實債務風險就在下降,在高質量發展中實現化債。”羅志恆說。

目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主要集中在隱性債務上,經過多年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化解存量,財政部此前表態,隱性債務風險穩步緩釋,總體可控。

羅志恆表示,此次會議在化債中提出強化源頭治理,遠近結合、堵疏並舉、標本兼治,加快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這就是在初步遏制隱性債務增量之下,更加註重長遠的債務制度建設。

他表示,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要注重源頭治理,這就需要穩定宏觀稅負,釐清政府與市場關係,界定政府職責與規模。加快推進中央與地方、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適度上收部分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減輕地方和市縣財政支出責任。建立適應多元目標治理體系下的政績考覈激勵約束制度和財政評估制度,避免多元目標造成政府支出責任。

中證鵬元高級研發董事袁荃荃告訴第一財經,此次會議進一步部署化債,中央層面可能有更多的支持地方化債舉措會推出,市場對中央溫和加槓桿抱有期待。

去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優化中央和地方債務結構。當前中央政府債務佔比低,地方佔比高,相對於地方,中央財政加槓桿空間大,而且融資成本更低期限更長。去年新增財政赤字和年底增加1萬億元國債,均由中央財政承擔,不增加地方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