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退休追溯用公保 銓敘部:不宜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國是會議全國大會今天在總統府召開,針對會中部分代表所提意見,銓敘部發布新聞稿提出說明。

銓敘部說,爲了減輕現職及新進人員提撥退撫基金之負擔,本次推動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已規劃將已退休公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和優惠存款利率所節省經費,扣除屬於地方自籌款後之餘額,全部挹注退撫基金;針對此項規劃,有與會代表建議未來就此項經費挹注之資訊要公開透明並予公告。對此銓敘部表示,未來執行上可以配合辦理公告。

銓敘部表示,會中已退休的國營事業人員代表提出追溯適用公保年金的訴求,此部分因涉及整體年金制度之公平性、加重政府及公保準備金財務負擔、世代正義及法安定性等問題,銓敘部認爲恐不宜推動;惟後續將再審慎研議。

另外,會中有代表建議危勞職務是否可以單獨處理問題,銓敘部表示,考量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者之退休制度向與一般公務人員一體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其中僅針對其自願、屆齡退休及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爲降低之規定,其餘事項均相同,基於立法經濟及實益性考量,無需單獨處理,但對於這類人員的退休問題(尤其是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問題),一定會有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的設計。

至於有與會代表認爲「本次年金改革只能讓退撫基金破產年度延後至133年,以後怎麼辦?」的問題,銓敘部表示,本次年金改革方案主要是透過開源及節流方式,解決退撫基金財務危機,並儘可能維持未來25年至30年的財務穩健;這期間仍會持續就退休制度作滾動式檢討並透過投資標的鬆綁及組織改造等方案,積極改善退撫基金投資收益,以再延長基金用罄時間,並達永續經營的目標。106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