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輔導長偷情女士官 元配怒告獲賠50萬 因這行爲也遭起訴

原本在海軍銘傳艦擔任輔導長的喻姓男子,與同艦蕭姓女士官長外遇,喻男的黃姓妻子發現後,對蕭女提告求償(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達志影像)

原本在海軍銘傳艦擔任輔導長的喻姓男子,與同艦蕭姓女士官長外遇,喻男的黃姓妻子發現後,對蕭女提告求償200萬,法院判蕭女賠50萬元,但蕭女提告指控黃女下載親密行爲影像,黃女遭檢方依妨害秘密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認爲黃並非全然「無故」,不構成犯罪,判決無罪。可上訴。

黃女提告表示,她與喻男在2009年結婚,婚後幸福美滿,育有3名子女,但2020年間喻男卻性情大變,常以執勤公務爲由藉故不歸,她檢視家中電腦,發現喻男與蕭女出遊的大量照片及性侵影片、信件,蕭女侵害她配偶權須賠償200萬元。

臺北地院佐以相關證據,認定蕭女與喻男靠臉及親吻、部分裸露的照片,書信也記載愛你、攜手一生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判決蕭女須賠償50萬元。但蕭女主張,黃將她與喻發生親密行爲影片之光碟以民事陳報狀陳報法院,而泄漏她的秘密提起告訴。

檢方將黃女起訴,但臺北地院認爲,喻男與蕭女是否曾發生性行爲,由黃女於另案民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聲請勘驗親密行爲影像,黃的手段,應具有社會相當性,且難認系全然「無故」,判黃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