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農商行被罰300萬:涉虛增存貸款、違規保管有簽章的空白合同等

浙江海鹽農村商業銀行(下稱“海鹽農商行”)因信貸管理等被罰款300萬元,同時有4名責任人領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4月1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海鹽農商行被罰款300萬元,涉及的8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未按規定進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未按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貸款管理不盡職,向首付款虛假且未竣工驗收的商用房發放貸款;貸後管理不盡職,貸款被挪作項目投資款;貸後管理不盡職,貸款被挪作開立存單和定期存款;虛增存貸款;與准入名單外的交易對手開展同業業務;違規保管有簽章的空白合同。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3月22日。

同時,有4名責任人領罰。

具體來看,時任海鹽農商行百步支行行長富瑜被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時任海鹽農商行百步支行副行長何王力、時任海鹽農商行望海支行行長柏雲鋒、時任海鹽農商行武原支行客戶經理馬羣燕被警告。

海鹽農商行官網顯示,海鹽農商行是海鹽縣規模最大、服務客戶最多的銀行機構。海鹽農商行2023年三季度報告披露,2023年前三季度,海鹽農商行實現營業收入6.05億元,同比下降6.2%;實現淨利潤2.43億元,同比增長6.58%。截至2023年9月末,海鹽農商行合併口徑下資產總額407.25億元,同比增長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