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地段社宅價 市產挨批賤租

北市府位在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的警察局宿舍參與都市更新分回住宅,遭議員王鴻薇(右)質疑賤租給廠商。(張立勳攝)

北市府將位在新北市的警察宿舍參與都市更新分回住宅,以每坪約320元標租給廠商,市議員王鴻薇昨指出,比起同一豪宅市價租金每坪少近500元,甚至較北市社會住宅租金便宜,質疑市府賤租市產,此外,該標案讓不符資格廠商得標,事後市府卻稱沒問題,她痛批根本是「一個官兩張嘴」。北市財政局對此說明,分回住宅未裝潢,廠商還要負擔管理費,租金合理不是賤租。

陽春房 廠商負擔管理費

位在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的北市警察宿舍,參與「冠德大境」建案都更分回208戶房地和汽車停車位,財政局對外招標委由出租管理商開發利用,決標租金價格1坪319元至322元。

王鴻薇昨揭露,208戶分2案出租,最後都由同一家廠商得標,而同一豪宅市價租金每坪要818元,與市府標價租金卻差了近500元,甚至比北市社宅平均每坪695元還低很多,她質疑,該案有獨立空間,又鄰近捷運景安站交通便利,卻賤租給廠商。

另外,王鴻薇還發現,投標須知中規範投標檢附文件應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但最後得標廠商沒有服務登記證竟還能得標,她認爲投標過程有重大瑕疵,要求廢標重來。

投標資格 兩造看法不同

對此,財政局財產開發科長林昆華解釋,分回房地應該叫「陽春麪」,既沒有裝潢、冷氣、熱水器及照明設備,且由得標廠商負擔社區管理費,所以租金還算合理,絕不是賤租。

至於投標資格,林昆華說,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王鴻薇不滿抨擊,引發爭議後市府就逕自聲稱沒問題,愛怎麼說就怎麼說,根本是一個官兩張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