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嗎?因捕蜂抓蛇受傷過世 消防員不算殉職

▲讓消防員迴歸救火本業。(圖/記者謝侑霖翻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除了救火救人民衆發現蜂窩或捕蛇,第一個求救對象,還是消防隊消防人員負責捕蜂捉蛇業務已超過50年,但由於非救火本業,消防員若在執行時發生受傷或殉職,都無法因公」申請補助和撫卹,一差就差了好幾百萬;甚至因爲捕蜂捉蛇的業務過多,影響原本任務,發生急病病患延誤就醫而死亡的遺憾。

臺灣平均每年有約十萬件的捕蜂抓蛇任務,都由消防隊員出勤執行;但像去年6月就曾發生有彰化消防員爲捉眼鏡蛇遭咬,最後只能截肢保命;還有消防員爲摘蜂窩受傷,還引起過敏反應住院20天,最後不幸喪命,而且不止一位,這些辛苦的隊員都領不到因公殉職的撫卹,只能領一般死亡撫卹。過去也曾發生過消防員捕蜂實用火攻,卻不小心住戶房子燒燬,最後住戶申請250萬國賠,成爲消防史上第一個因捕蜂而造成國賠的案件

▲消防員曾因爲捕蜂抓蛇權責不清,走上街頭抗議。(圖/記者楊佳穎攝)

讓捕蜂抓蛇迴歸專業,年初行政院雖定調回歸農政單位,但至今仍有13縣市由消防員執行,明年一月一號業務移交農政單位後,消防人員可望迴歸救災救人本業,也可以避免人力捉襟見肘的消防局,爲抓蛇捕蜂,卻影響救災救人的工作,這也是所有消防員都不樂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