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年底前繳納房屋契稅,補貼契稅總額15%

據網信商丘12月14日消息,在河南省商丘市市轄區內購買房屋(含增量房和存量房)尚未繳納契稅的購房人(除國有企業外),凡在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繳納房屋契稅(以完稅憑證所載開具日期爲準)的購房人,按照繳納契稅總額的15%給予補貼;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繳納房屋契稅(以完稅憑證所載開具日期爲準)的購房人,按照繳納契稅總額的12%給予補貼。

契稅補貼採取“先徵後補”的方式,每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