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郵頭條/最高院退回 平權招生計劃保住黎明生機

▲《華郵報導,美最高法院德州大學的「平權法案招生計劃」案退回,要求地方法院再作審查司法評估。(圖/取取自網路

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24日) 以7:1的票數,將德州大學的「平權法案招生計劃」案退回給下一級法院,要求地方法院進行嚴格審查和司法評估, 讓該計劃保住一線「黎明生機」。

「平權法案招生計劃」(或稱「肯定行動」,Affirmative Action)一直飽受爭議自由派認爲大學有權維持種族多樣性,保守派指控由於族羣考量而拒絕其它夠資格學生入學,已是違憲

該計劃本意是美國政府爲確保少數族羣在申請入學或就業時,不會因膚色宗教性別族裔不同而受到歧視。但由於近年來錄取率就業率驟降性,引發越來越多爭議。

2008年,白人高中生阿碧蓋兒費雪(Abigail Fisher)因被德州大學拒絕,控告德大理由是該校錄取新生時採取了「平權法案招生計劃」,讓一些成績不如自己的少數族裔學生入學,明顯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裡的「平等保護」條款。此案打到聯邦最高法院。該計劃命懸一線。本週一最高法院退回重審的判決,讓該計劃保住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