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錯死者遺體 嘉義3殯葬人員下場出爐

嘉義3殯葬人員火化錯死者遺體挨告,嘉義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縣鹿草鄉立殯儀館今年3月發生林姓死者遺體被葬儀社人員誤以爲是陳姓死者遺體,從冰櫃領出退冰,送嘉義市火化場火化,林姓死者家屬提告葬儀社王男及林女,鹿草鄉立殯儀館陳姓男管理員損壞屍體罪嫌,檢方不起訴,理由是3人非故意,且已達成和解。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王男是葬儀社負責人,陳姓死者家屬委託王男協助辦理喪葬事宜,3月12日要火化遺體,王男交由林女處理。

林女於3月11日到鹿草鄉立殯儀館,向殯儀館管理人員陳男詢問存放陳姓死者遺體的冰櫃位置,未經確認,就從3號冰櫃領出林姓死者遺體,並退冰,12日送嘉義市火化場火化,過程中雙方都未確實覈對編號、姓名。

12日鹿草鄉立殯儀館人員清洗冰櫃時,驚覺出問題了,趕緊通知嘉義市火化場,但林姓死者遺體已火化了。

林姓死者家屬不滿家人遺體因誤失被火化,怒告王男、林女及陳男損壞屍體罪嫌,警方依法函送嘉檢偵辦。

檢方偵結指出,3人未確實覈對冰櫃編號、名字的過失行爲非故意,不構成損壞屍體罪的要件,且雙方已和解,因而對3人不起訴處分。